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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体局(办)、直属学校、高校附属学校:
请你们于12日前派人到市教育局监察室领取有关文件并交齐以下材料。
1、《南昌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中小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措施表》(用a4纸)盖章及其电子稿。
2、本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意见)。
3、本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情况汇报。
同时,直属学校将行政事业单位个人通讯工具捆绑单位办公电话问题自查登记表及自查自纠报告一并交局监察室。
南昌市教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
200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