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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电教站、课题学校:
根据江西省电教馆《关于组织开展我省“十一五”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立项课题中期评估检查的通知》(赣教电馆计字〔2008〕45号)规定,江西省电教馆将对已立项的“十一五”全国教育技术研究的专项课题和青年课题进行中期评估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个参加中期评估的课题须缴纳评审费200元,用于省电教馆组织开展中期评估检查工作的各项费用支出。
二、各课题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中期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在中央电教馆网站“课题管理平台”上完成网上上报的同时,将所有相关材料汇总后刻录成光盘(一式三份)和《“十一五”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中期报告》(一式两份)一并报送至南昌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0月18日。
望各县区电教站及各课题学校(名单详见附件二),按要求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做好课题的中期评估检查工作。
通讯地址:南昌市南湖路2号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研科
邮政编码:330046
联 系 人:常 红
电子邮件:ncfcp@126.com
联系电话:0791-6770852
传 真:0791-6793990。
附件1:江西省电教馆《关于组织开展我省“十一五”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立项课题中期评估检查的通知》
附件2:南昌市中小学中央电化教育馆“十一五”全国教育技术研究立项课题学校名录
南昌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