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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我办受南昌市教育局委托,在得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复后,对南昌市县区教体局、市直学校电脑、投影、摄像机(NCJY2008-48-XJ29)进行询价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关于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程序进行。
2.项目需求附后。
3.付款方式:设备送达项目单位并通过验收后,我办向财政申请付款,财政款到帐5个工作日内付项目总价。
4.设备安装时间、地点:按合同约定执行
5.设备维护:
5.1质保期: 整套提供一年免费质保、升级
5.2保修期:质保期满后即为保修期,在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供应方只收取成本费,免收人工维护费。
6. 报价文件
6.1截止时间:2008年4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6.2报价文件用信封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信封上注明询价通知书号、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
6.3信封内的报价文件装订成册,注明询价通知书号、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6.4报价文件中必须详细注明其投标设备的品牌、型号和技术参数,报出一次不得更改的设备单价。报价中包括运输、施工安装、培训等费用,投标文件封章。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报价应一次性报定。
7、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1个投标商中标。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变更数量、尺寸、款式及不影响投标人运作的有关服务内容。
8.项目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V100 A
3台
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协议供货商
2
联想投影仪TBM500
1台
联想电脑、投影仪协议供货商
3
启天M3400 AMD双核速龙4000 2.1GHZ,1G内存、160G硬盘,DVD光驱、17寸液晶
2台
4
SONY-HDR-SR12E
(硬盘120G)
SONY数码相机协议供货商
注:注: 投标前请与采购办蒋老师电话联系相关事宜。
9.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昌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五楼采购办(南湖路2号)
10.发标方将在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理、保密”的原则,让投标方开展公平的竞争,维护招、投标各方利益。欢迎投标方对投标过程中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检举揭发。监督电话:3986390、3986483。
联系人:蒋宜剑 6780951
南昌市教育局统一采购办公室
2008年4月7日